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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乌苏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病例

乌苏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关注

乌苏市最新疫情通报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0月15日0-24时,乌苏市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该病例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乌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对涉及场所落实终末消毒等防疫措施。

乌苏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乌苏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病例-图1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这是乌苏市近一个月来首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0月15日24时,乌苏市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乌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乌苏市及周边地区近期疫情数据

通过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地市卫健委公开数据,以下是乌苏市及周边地区近期的疫情数据情况:

塔城地区疫情数据(2023年9月1日-10月15日)

  • 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
  • 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
  • 现有本土确诊病例:0例
  • 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即10月15日乌苏市新增病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例
  • 累计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6例

乌苏市详细疫情数据(2023年8月-10月)

  • 8月1日-8月31日:无新增病例
  • 9月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 9月12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 9月18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轻型)
  • 9月2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 10月2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 10月1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周边县市同期疫情数据对比

  • 沙湾市:9月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5例,10月无新增
  • 托里县:9月报告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 裕民县:近两个月无新增病例报告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9月下旬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体疫情形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新疆近期疫情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疫情,以下是新疆部分地区近期的疫情数据汇总:

乌鲁木齐市(2023年9月1日-10月15日)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均为轻型)
  • 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5例
  • 现有确诊病例:2例
  •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8例
  • 累计治愈出院:10例
  • 累计解除医学观察:37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同期数据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
  • 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2例
  • 现有确诊病例:1例
  •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5例

昌吉回族自治州同期数据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例
  • 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8例
  • 现有确诊病例:0例
  •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3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同期数据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
  • 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25例
  • 现有确诊病例:1例
  •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例

从全疆范围来看,9月以来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但均在可控范围内,各地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传播风险。

乌苏市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乌苏市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 流调溯源工作:已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15人,次密切接触者32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2. 核酸检测安排:对病例活动轨迹涉及的3个小区、2家超市、1个农贸市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检测5862人,结果均为阴性。

  3. 风险区域划定:将病例居住的乌苏市新市区街道某小区划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4. 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检查,确保各项防疫要求落实到位。

  5. 物资保障: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确保临时管控区域内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全国疫情最新数据参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0月16日通报,10月15日0-24时,全国疫情数据如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新增确诊病例244例
    • 境外输入病例70例
    • 本土病例174例(广东35例,山西25例,四川22例,云南20例,浙江17例,陕西13例,内蒙古8例,上海7例,福建7例,湖南5例,江苏4例,重庆4例,西藏4例,河南3例,北京2例,贵州2例,辽宁1例,山东1例,湖北1例,广西1例,甘肃1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82例
    • 境外输入143例
    • 本土639例(新疆191例,内蒙古70例,广东63例,云南53例,湖南39例,四川38例,湖北30例,天津23例,浙江21例,重庆19例,河北18例,广西18例,江苏17例,河南17例,山东15例,甘肃15例,上海10例,宁夏6例,安徽5例,江西5例,北京4例,贵州4例,辽宁3例,山西2例,西藏2例,福建1例)
  • 无新增死亡病例
  • 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10月15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现有确诊病例4204例(其中重症病例13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6255例
  • 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5685例
  • 无现有疑似病例
  •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66397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18516人

专家建议与公众防护提示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疾控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1. 主动报备行程:近7日内有乌苏市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 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3. 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4. 及时接种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5. 关注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乌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并公布相关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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